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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海11个海洋功能区划全部获批
时间:2012/12/12 14:40:00 来源:中国船舶报 国务院日前批复了海南省、广东省和上海市的海洋功能区划,明确三地各自建设用围填海规模等指标,至此,我国沿海11个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的海洋功能区划已经全部获国务院批复。这意味着我国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中提出的“推进海洋经济发展”战略向前推进了一大步。
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,海洋正逐步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地。大力开发利用海洋资源,对缓解国家能源安全、粮食安全和水资源安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。在此形势下,沿海地区的海洋经济发展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。去年以来,国务院先后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、河北沿海地区发展等规划,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基本成型。
今年年初,国务院批准了《全国海洋功能区划(2011~2020年)》,明确划分了农渔业、港口航运、工业与城镇用海、矿产与能源、旅游休闲娱乐、海洋保护、特殊利用、保留等8类海洋功能区,并据此制定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。国务院陆续批复的11个海洋功能区划正是对上述政策的落实。
《区划》提出,要坚持“在发展中保护、在保护中发展”的原则,合理配置海域资源,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,实现规划用海、集约用海、生态用海、科技用海、依法用海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、社会和谐稳定。因此,《区划》成为各地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、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。
随着国家对海洋经济的重视,公众对海洋和海洋经济的关注度也空前提高。业界人士指出,“十二五”期间,国家将加大对海洋油气开采、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工业的扶持力度;新形势下,海洋经济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。